1) 监理方在工地第一次会议中应与各方确定好工地例会制度,其中对人员、会议内容、会议纪律须着重说明。例会召开时,现场参建三方的主要负责人总监、业主方工程部经理、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都应到场,同时监理方总监代表或主要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的主要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也应到场。 在有些工程中,业主直接将例会的到会率作为考核施工方项目经理的指标,将有关规定写入了施工合同。而对于原合同中没有有关纪律规定的,总监可事先向业主说明建立会议纪律的必要性,在获得业主同意和授权的情况下,在第一次工地会议时宣布日后工地例会的会议纪律,并讲明对违反纪律人员的经济处罚措施。对于制定的规则,各方应严格执行,一视同仁。 2 、要掌握工程信息,了解各方关切的存在问题,做好会议准备 对工程款支付及工程变更联系单签证情况进行统计,做好月度工程款审核、工程变更联系单审核意见的解释准备工作。 7)对施工单位提交的索赔报告进行审核,分析索赔原因,为合理解决索赔问题做好准备。 8)准备好工程中人员调整名单、通信录、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反映工程状况的统计表等资料:对遗漏报验的工程资料列好清单。
1)在涉及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时,要着重倾听有关单位未按时完成事项的原因,以及进一步解决问题的打算:在完成对有关原因的分析后,确定单个或多个责任人再次落实的时间,确保问题不落实不放过。这样,才能达到例会的效果,使各方真正重视例会。 2)由施工单位对上个例会周期内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情况进行总结,做出自我分析,表明下一阶段拟采取的改进措施。监理单位应针对施工单位说明的情况,结合自身的分析,提出自己的意见。通过敞开讨论有关问题,分析改进措施的利弊,达成共识,确定落实事项的责任人及落实时间。对施工方要求业主配合的问题不避讳,对施工方的合理要求应提请业主早日给予答复。比如建议业主早日对甲供材料进行定型确认等。 3)业主、监理单位应针对施工单位在自身总结中未提到的进度、质量、安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批改落实时间。如施工方对有关整改要求提出异议,则应了解其原因,统一意见,明确落实整改的时间及措施。 4)认真听取总包与专业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在配合上存在矛盾的意见,鼓励各方换位思考存在问题,协调各方找到共同点,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必要时对各专业施工的目标按施工程序进行适当调整,避免交叉作业时因施工矛盾而出现管理人员争斗的情况。在协调中如涉及到合同文件规定以外的费用,考虑成熟后可和业主确定费用支付原则;如不成熟,则表明会后继续讨论,避免影响会议进展。 5)对施工方关心的月度工程款审核、工程变更联系单审核情况进行通报,并做出相应解释。对可能产生违约、工期、费用索赔的情况进行预警,对已经提出索赔的则将处理进展情况向各方进行解释。对提出的疑义,应做适当解释,不宜或不易说明的则应表明会后商讨。 6)安排处理其他事宜。比如传达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宣读主要岗位管理人员的名单调整等需要宣布的内容。 7)如有条件,在会议上可以在说明有关问题时插放图表、影像资料,加深与会人员印象,促进问题的解决。 4、会议后应形成纪要备查 1)工地例会应当由指定的监理人员记录,会议纪要由监理工程师根据会议记录整理。主要内容有:会议地点及时间;会议主持人;出席者姓名、单位、职务;会议内容及决议事项,包括负责落实单位,负责人和时限要求:其它事项。 2)会议纪要的审签、打印和发放应遵循以下原则:纪要内容应真实,简明扼要;纪要经包括总监在内的各方主要负责人签认;会议纪要发放到有关各方,并应有签收手续。 (来源:BIM改变未来) 欢迎关注园筑网,想了解更多,请微信添加好友“园筑网”,或者添加微信公众号“la_yuanzhu”,我们期待您的加入! |